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六章 科学技术人员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建立科学技术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以业绩、能力为主要评价指标的多元化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对科学技术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