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三章 农牧业科学技术进步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农牧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