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技术政策。

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引进重大技术、设备的,应当在引进前制定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案。

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应当加大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支持力度。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