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新造幼林地、热带天然林地和其他必须封山育林的林地实行全封、半封或者轮封。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入封山育林区内开荒种植。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