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对假胃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为之提供条件和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