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民族关系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宣传、新闻、文艺作品、电影、电视、网络和商标、广告、牌匾等,应当尊重自治县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民族感情,禁止有侮辱、歧视少数民族的内容、语言和称谓。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30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