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的自由和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节日应当受到尊重。

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