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自治县建设成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山川秀美的民族自治地方。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