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需要专利申请、咨询服务,但无能力支付专利服务费用的,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服务援助。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的专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援助。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