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犬的登记第十九条已废止养犬应当交纳养犬年度管理费。养犬年度管理费由公安部门收取。管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犬类疫病防疫、养犬登记、犬只捕捉以及其他养犬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