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城市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市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水定额。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用水定额定期对用水单位核定用水计划,并进行考核。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