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扶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发、培育、发展名牌产品,按规定程序参加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