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承担审查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财经委员会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