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信访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事件引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到场,教育、疏导、劝返信访人。事件发生地政府应当积极配合。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