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访条例/第八章 信访秩序第五十七条有效信访活动应当依法、有序进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协助国家机关维护信访秩序。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