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宗教涉外事务第四十条已修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收境外宗教出版物,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行政部门审批,再到海关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