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各级工会、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发挥各自组织的作用,并动员社会力量,从多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培养教育,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