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