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