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第二章 组织保障第六条已修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儿童计划免疫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