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第二章 组织保障第七条已修改各级预防保健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监督监测,疫苗的计划、贮运、冷链管理,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和调查,科研培训等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