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具体审查机构收到审查要求和建议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对送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情况告知提出审查要求和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