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第六章 旅游经营者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欺诈、强拉游客。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