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科学宫等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设施的兴建或者改造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