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文明上网。节假日期间,中小学校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图书馆、体育馆等文化体育设施应当逐步向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