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十三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防止片面追求升学率,过多增加学习负担,造成学生厌学、弃学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