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十七条已废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有关机构加强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加强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刑满释放和解除教育矫治人员就业提供帮助;做好就业服务、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