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房屋使用和修缮第五十七条已废止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确认为危房的,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照鉴定中提出的要求及时处理;不作处理或者阻碍处理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29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