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房屋使用和修缮第五十三条已废止异产毗连房屋及其共用附属设施的修缮和保养责任,由房屋所有人按所有权份额分别承担。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29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