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废止

房屋经营人应当加强对住宅区和里巷内房屋附属设施的管理,保持完好、畅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塞、破坏。确需开挖的,必须与房屋经营人签订协议,并限期修复。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