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产交易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市、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房产交易应当严格审查核实,方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发现已成立的房产交易与事实不符的,应当报经同级房地产管理局批准,予以撤销。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