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第三章 法律援助程序第十九条已废止受援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与情况,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应当予以更换。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