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市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提高出租汽车科学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