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服务管理第十九条有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在30天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