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第二十一条有效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审核,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范围内运输粉煤灰、煤矸石或者炉渣的专用车辆,免交路桥通行费。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