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与监测制度、国家课程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