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四章 教师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