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学校所需资金、用地。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