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城镇发展趋势等因素,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偏远牧区和山区保留必要的教学点。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