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各单位和居住区,要利用空地植树、栽花、种草。鼓励单位和居民利用墙体、阳台种植花草,建设屋顶花园,发展立体绿化。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