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城市供水、用水应当坚持开发水资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其他各项用水和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城市排水应当坚持污水、雨水分流,收集、处理、再生利用并重和保障防洪排涝的原则。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