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鼓励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改善水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