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车辆运营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调派车辆;无法安排的,应当按照原价退还车票款。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