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六条已废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噪声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