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应当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