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和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