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未知(-1)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的秦岭旅游专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