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利用体育场所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经体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发布。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