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有效工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本办法规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或者职工劳动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工会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