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对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协助侦破重大案件的见义勇为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需要特别保护的,公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