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七条已修改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检察长的人选,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分别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